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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1-22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18〕 2 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江城足球网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 22日

江城足球网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护江城足球网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江城足球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到2020年,江城足球网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江城足球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完善我市土壤监测点位设置工作,逐步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各镇街

(二)确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

1.确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按污染程度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逐步建立分类清单,确定优先保护类区域,加大保护力度,确保环境质量不下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和渔业局)

2.建立并实行严格的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各镇街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相关保护措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各镇街)

(三)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对拟开发利用地的,有关镇街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利用。加强对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防止造成土壤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镇街)

2.严格实施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制度,防范新增污染在重点规划环评和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项目环评文件中强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防止在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造成新的土壤污染。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煤炭、电镀、聚氯乙烯、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矿山开采、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须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同步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本底值,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对现有土壤污染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的企业,不得建设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以外的其他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

3.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准,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畜牧局、各镇街)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肥料、农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中有害成分的监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绿色植保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禁止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施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回收制度。加快开展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工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配套建设畜禽粪便肥料化生产设施,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信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5.减少生活污染。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定期对垃圾处理场所开展无害化评估,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城市垃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逐步实现江城足球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各镇街)

(四)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

1.强化不同污染程度农田的监管。根据全国土壤污染详查结果,界定被污染耕地的范围和面积。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各镇街)

2.加强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环境风险管控。定期组织开展被污染地块调查,建立被污染地块档案。被污染地块使用权人变更或开发利用为农用地、住宅、商业、学校、医院、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等用地的,相关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经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后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和农用地。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场地采取出让方式重新供地的,应当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采取划拨方式重新供地的,应当在项目批准或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五)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项目。强化对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评估报告报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备案。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镇街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要制定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市环保局会同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检查江城足球网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和渔业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畜牧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局、各镇街)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要逐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市环保局、国土局和各镇街要积极对接上级土壤环境保护资金扶持政策,建立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各镇街)

(三)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建立被污染地块清单,对造成土壤污染的工矿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严厉打击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向土壤环境转移污染物以及随意转移、倾倒污染土壤的行为。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防非法倾倒、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制定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配备土壤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设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科技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强化企业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研发污染物减量化技术、被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技术等。加强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域外先进的土壤污染风险识别、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局)

(五)严格土壤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考核。市政府将与各镇街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镇街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保护土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支持土壤环境保护。加强对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的教育与培训,提高政府部门、企业防治土壤污染,预防和应对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水平。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督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对所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主动发布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