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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滕政发〔2019〕18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滕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江城足球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及江城足球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城足球网省生态环境厅、江城足球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抓住薄弱环节、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提升城市滨水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立足民生,优化环境。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和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水资源、良好水生态、优美水环境的需求。

2.问题导向,先急后缓。坚持问题导向,以优化提升断面水质为重点,优先实施管网退河上岸工程,补齐城区北部、西部、城乡结合部管网设施短板、薄弱环节,解决管网设施不完善、雨污不分、污水直排入河、污水溢流和河水倒灌等问题。

3.谋划长远,节约高效。在全面摸清污水管网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规划,坚持谋划长远、科学布置、经济高效、压茬推进,为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节约运行成本打下坚实基础。

4.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措并举、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分解落实部门工作任务,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5.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形成与推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相适应的管理运维机制。强化政策引导,优化费价机制,调动企业和公众各方主体参与积极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三)行动目标

到2021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市重点区域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建设管理机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1年达到70%,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提高至100mg/L。

二、明确重点建设任务

(一)建设排水管网智慧信息平台

鉴于城区排水管网总长达500公里,根据国家、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要求,开展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采集、管道混接、错接勘察,并绘制成图、建立数据库。先期实施部分主干污水管网及重点区域管网在线水质、水量监测,初步完成管网智慧平台建设,提升管网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开展城市重点区域排水管网建设改造

按照先急后缓、谋划长远、统筹协调、节约高效的工作要求,对城市重点区域排水管网进行建设改造。

1.完善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完善通盛路雨污管网建设。实施保通路、文化北路、荆泉路、振兴路雨污管网配套建设。完成小清河下游生态提升暨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完善沿线管网。对二污、三污管网进行维修,解决污水溢流问题。(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实施污水管网退河上岸。对龙泉大桥至解放大桥段1.1公里污水管网进行改造。结合城河三座闸坝迁建,优先启动实施城区荆河一污管网退河上岸工程(其中:茂源大桥至荆河桥0.41公里;荆河桥至滕南橡胶坝1.8公里;滕南橡胶坝至金城坝1.35公里;金城坝至幸福坝1.55公里),通过管网退河上岸改造,彻底解决污水溢流、河水倒灌,压解污水厂处理负荷,节约污水厂运行成本,提升污水管网水质。同时,确保河道正常蓄水深度,营造城区河道水面连续的生态景观。(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实施重点区域管网建设。在城区北部,以通盛路为界,对通盛路以北、红荷路以南、龙泉路以西、104国道以东5.65平方公里区域,沿红荷路(龙泉路-排水明渠)新建污水管网5.4公里,沿排水明渠(红荷路-小冯河)新建污水管网1.6公里,沿大同北路(红荷路-北辛路)新建污水管网1.63公里,沿塔寺路(陶山路-通盛路)新建污水管网0.65公里,沿龙泉路(红荷路-通盛路)新建污水管网1.1公里,共新建污水主干管网10.38公里,原合流制管网改造为雨水管网;对通盛路以南、北辛路以北2.2平方公里雨污混流区域,在北辛大干渠末端建设清污分流工程(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沿善国路(红荷大道-通盛路)新建污水管网1.1公里(参照后期城市道路规划适时变更),原合流制管网改造为雨水管网(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4.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提升。全面排查改造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网,重点对小清河1.9公里、小冯河2.2公里鲁班大道桥至姜屯王林水库段坍塌、污水外溢的管网进行改造提升,确保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完成鲁华物流至通盛路污水管网穿铁路连通工程。(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0年4月中旬)

三、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

(一)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监管。电镀、化工、造纸、印染、玻璃加工、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高浓度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的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强酸、强碱、高盐以及高氟废水(按照现行《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执行:玻璃加工企业氟化物浓度限值为3mg/L,鲁南化工园区排放限值为1mg/L,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2mg/L),不得排入城区污水管网。(责任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建立企业废水排放退出机制。排水主管部门要对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组织生态环境部门、污水处理专家、工业企业代表、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各方代表参加的专家论证会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排水主管部门可在重点工业企业排水管接入管网连接处,建设超标自动切断装置。(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建立溯源追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发现进水指标浓度超标,或存在其他可能造成生化系统受损、影响出水水质的情形时,应立即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定期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水质监测,发现进水超标或收到污水处理厂相关情况报告时,立即联合开展溯源追查和执法,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强化城市排水维护管理

1.成立排水公司,承担城区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实行绩效考核、按效付费,提高排水管网管理和运行效能,实现公共排水设施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强化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中水、净水机尾水监管,鼓励回用,禁止排入污水管网;改造其内部化粪池,鼓励有条件的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探索取消化粪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可生化性。(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排水管理,大力推广实施“共享蓝管”基坑排水综合利用工程,将优质水资源就近排入接纳水体。(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由排水公司定期对排水管网、检查井、城区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确保排水管网内部积泥深度原则上不应超过管径的1/4。(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江城足球网排水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排水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安全维护、高效运行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城市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规范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城市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建立健全排水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城市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强化溯源追查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完善河道水位与排水管网排水口协调制度。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排水管网的关系,防止河水倒灌进入排水系统。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应纳入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严禁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完善激励支持政策

(一)加大资金投入。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污水管网建设资金及专项债券,保障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顺利进行。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依据市场变化和专业机构评估核算,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逐步健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定期调整机制。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与财政补贴资金,充分保障管网等收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加强工程建设保障。妥善做好城区管网建设改造涉及拆迁、征收和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严格实行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发改、财政、住建、水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以及相关镇街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二)落实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等工作目标,制定推进措施和计划,切实形成建设和改造任务清单,按照既定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同时,注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对进展缓慢的、责任落实不力的跟踪督办,推动三年行动快速有效开展。

附件:1.江城足球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江城足球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建设项目计划表一.docx

3.江城足球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建设项目计划表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