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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1-10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20〕1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城足球网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江城足球网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发挥综合效益和安全运行。根据《江城足球网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江城足球网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实施指导方案>的通知》(鲁水管〔2014〕9号)及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的意见》(鲁水管字〔2016〕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范围

(一)改革目标。全面理顺小型水库管护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职能清晰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护体系,确保水库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建立稳定投入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构建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

(二)改革范围。现登记注册的江城足球网26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4座,小(2)型22座。

二、改革主要内容

(一)明晰工程产权和管护范围

1.明晰工程产权。根据水库管理现状,结合工程投资构成、工程历史运行状况、工程权限隶属关系等方面,明确和落实小型水库产权。26座小型水库产权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产权所有形式不变。

2.明确管护范围。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它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禁止在管护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项目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

(二)明确管护主体及安全管理责任

1.明确管护主体。户主东水库和虎山水库两座小(1)型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管护主体,其他2座小(1)型及22座小(2)型水库由所属镇水利站作为管护主体。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小型水库分级管理原则,小型水库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市政府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并以正式文件公布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相应责任。

根据《江城足球网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第五条“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隶属关系,对每座小型水库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规定,结合我市小型水库管理现状,我市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分为市级管理和镇级管理。市级管理的小型水库,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具体管理机构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管理的小型水库,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镇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镇水利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政府责任人对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管护经费,划定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落实防汛物资和组建防汛抢险队伍。

主管部门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负责所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报,申请划定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组织制定水库应急预案,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开展培训和考核,组织水库的安全鉴定、安全检查,制定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规划,审核监督管护经费使用,监督水库承包经营活动,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管理单位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落实水库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库安全监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控制运行、险情上报、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安全保卫等工作,落实水库安全管护人员和水库日常经营管理。

(三)落实专职管理人员

1.做好水库专职管理人员招聘。按照小(1)型水库不少于2人,小(2)型水库不少于1人的标准,落实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实行推荐招聘制、人员备案制和培训上岗制。水库所在镇、村应选择责任心强、热心水利事业、年龄6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公开报名,竞争上岗,一年一聘,时间不连续。经相关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填写《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聘用登记表》,签定《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书》,报市城乡水务局批准备案。

2.明确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水库工程与设施的巡视检查、水位和雨量观测、报汛和维护、水环境污染上报等工作。及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异常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巡查、检修等各项记录规范、完整,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抓好水库专职管理人员的管理。相关镇、村确定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后,由市城乡水务局统一组织对其进行培训,提高日常管护人员履行职责的基本业务素质,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扣减补助100—300元/次,拒不整改的可随时解聘。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不称职的解除合同。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工作档案,并作为确定补助和奖励的依据。

4.落实水库专职管理人员待遇。管理人员报酬以财政为主。管理人员聘用经费小(1)型水库不少于1万元/年·座,小(2)型水库不少于0.5万元/年·座。

(四)落实管护经费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水运管字〔2019〕5号)要求,达到小1)型水库6万元、小2)3万元,省、市、县分别承担1/3,专款用于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

(五)完善管理设施

小型水库管理逐步实现“三通”(通路、通讯、通电),对无管理房的,应按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配备必要的办公、观测、照明设施(即水位、雨量观测,充电式移动手提灯等)、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及剪草机、手推车、铁锨、镐等日常维护工具。

三、管理机制

针对小型水库工程特点,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的管护模式。

(一)成立专业化维修队伍

按照“物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办法,针对小型水库日常维修项目应急性强、投资小、零星分散的实际,可通过招标或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或工程中心进行维修养护。市城乡水务局、市财政局定期对维修养护的工程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偏差。相关镇水利站负责质量监督及工程量确认,最大限度地提高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效益。工程结束后市财政局将组织三方机构对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二)健全维护经费管理机制

市财政将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城乡水务局将维修养护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相关镇在年初提报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计划,市城乡水务局对维修养护计划进行评审。维修养护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审计结果拨付维修养护工程费用。工程维修养护年度预算结余经超过一年未使用的,由市财政统一收回。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对相关镇提报的水库专职管理人员聘用经费拨付计划进行审核和备案,同时负责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聘用情况的汇总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按照聘用经费计划拨付资金,纳入涉农一本通系统发放。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备案。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市城乡水务局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等部门要在加大对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对改革工作较好的相关镇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并给予表彰奖励;对改革推进不力的相关镇,要减少项目资金安排,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督导,确保质量。市城乡水务局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及时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各相关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