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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11-20 发布机构:滕政发〔2018〕64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江城足球网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城足球网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江城足球网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江城足球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 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原则,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义务教育,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为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0 年,江城足球网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问题全面解决,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扶贫任务全面完成,中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保障一体化

1.加大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继续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核定公用经费;统一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补助比例由在校寄宿生的15%扩大到30%。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建设等教育重点工程,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

2.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办学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并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10000户居民以上的居住区,必须配建一处初中;3000—5000户居民居住区,至少要配建一处小学。(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各镇街)

3.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需求。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对学校周边长期闲置和待开发土地,优先规划为教育增容预留用地。严禁未按法定程序,擅自将义务教育用地改变性质用于其他建设项目,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变更教育用地。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学校闲置校舍资产优先作为教育储备项目,统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各镇街)

4.实施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将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推进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居住区、小区用地“招拍挂”时,要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要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新建配套学校要与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将移交后的配套学校办成公办学校。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项目,规划、住建部门不予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对于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和老旧城区,要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严禁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各镇街)

(二)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一体化

5.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江城足球网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善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6.加快城乡中小学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的基础上,到2020年,全面完成“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和普及应用,实现江城足球网中小学校以100M及以上带宽接入滕州教育城域网,按照标准完成校园网建设,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以江城足球网智慧教育云平台为依托,创建枣庄市智慧学校30所。以江城足球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通过“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个班级。广泛开展创客教育等教育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交流活动,到2020年所有学校都要开设创客教育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7.加强乡村学校建设。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优质的农村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落实农村学校先建后撤制度,撤并后的闲置校舍优先应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确保农村学生就学便利,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加强学校硬件、软件建设,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重点加强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建设,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三)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一体化

8.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实现县域内优质资源共享。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需求,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推进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统筹县域内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用好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积极探索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式,做到“有编即补”;统筹调配编制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区学校师资不足问题。建立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长效机制,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全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大力培养“四有”好教师。(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9.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工资管理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市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农村教师津贴补贴制度。在核定绩效总量时,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落实班主任津贴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通补助、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条件具备时开通教师班车。实施乡村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规定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优秀教师进行奖励。落实县域统一的义务教育岗位结构比例政策,完善职称评聘制度,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实行乡村教师和城区教师分开评审,对乡村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要求。稳定基层教师队伍,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加大支持力度,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支持农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在城区购买住房。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校长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教师教育培训力度,选派骨干教师赴省内外高水平大学研修培训。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一体化

10.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每年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争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

11.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落实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方法,加强学区(联区)对多校区、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实行“捆绑评价”,将村(居)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学区(联区)考核。推动优质高中招生政策向乡村中学倾斜,增强乡村学校的办学吸引力。探索一校多区管理模式,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区域教育整体提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活动,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通过城乡结对、学校联盟、学区化办学、名校托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发、整合城乡校外教育资源,加大校外教育基地(场所)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配齐具有保安资质的专职保安人员,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不断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暴力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

12.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认真落实2018—2020年大班额防控规划,到2020年基本消除超标准班额现象。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班额定期监测、通报制度,构建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镇街)

(五)推进学生就学保学机制一体化

13.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按照法律法规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镇街政府、村(居)、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加强对扶贫工作重点村适龄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和初中等重点学段的监控,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学校应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和镇街政府,相关部门应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学生复学。村(居)要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

14.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参加中考,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

15.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属地责任,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关爱帮扶台账,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要全部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为留守儿童开展阅读、亲情联络提供场所和条件,省、枣庄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室要实现100%全覆盖。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挥镇街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各镇街)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度重视中小学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监督问责。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市政府将加强工作检查,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教育督导机构要开展督导检查,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镇街、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围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做好新型城镇化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努力实现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