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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7-11-08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17〕142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印发《江城足球网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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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城足球网“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江城足球网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城足球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江城足球网省社会救助办法》、《枣庄市社会救助办法》,突出专项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积极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健全发现报告制度、加强部门信息联动、强化救助时间效能,明确“救急难”的范围、事项和标准,探索推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模式,重点研究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救急难”融入并体现到各类社会救助的制度化中,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

工作重点

)健全社会救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江城足球网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滕政办发〔2016〕120号)要求,民政、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建立会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系,整合民政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政策资源,共同推动“救急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重大的“救急难”工作事项和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事项,相关部门召开“救急难”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各方,会商解决。

(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发挥在“救急难”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的制度特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做到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时;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均筹资自然增长机制;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及时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综合效应,统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各项救助,使全体居民在遭遇困难时,得到及时救助。

三)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速响应机制依托城乡社区(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动员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其困难,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市民政局要及时处理,转办救助申请和急难报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积极落实“救急难”措施,有效救助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维护江城足球网社会和谐稳定。

四)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镇(街)依托综合服务大厅全部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打造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明确窗口职能,公开社会救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受理转办事项,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从业行为,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救助政策,做到政策、工作流程“一口清”。对于转办承办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及时办理、快速处置的原则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办理时效。

(五)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依托各级慈善组织,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和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急难对象救助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在确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难”合力。动员本地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在市民政局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救急难”活动。形成政府保障和社会帮扶互联、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互补、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良好格局。

(六)创新专业服务方式。促进社会救助向服务专业化、满足个性化转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工作者针对不同急难情况的居民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依托镇(街)、村(社区)或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开展“救急难”社会工作个案管理,帮助急难对象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适应社会生活。

三、工作流程

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急难”的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时,应按以下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救助。

1.个人申请。由于突遇不测、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提出申请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代为申请,提出的书面申请都应真实表述清楚造成“急难”的原因,困难性质和程度,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准许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大病、重病已支付的医疗费缴费收据等有关材料。

2.评议、公示。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后,由村(居)委会协助镇(街)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审核、审批。镇(街)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市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公示、审核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拨付救助金。审核、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对情况比较危急的家庭,要启动救助绿色通道,由市民政部门、财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后直接审批,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然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救急难”工作的重要意义,“救急难”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市民政局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救急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要使用好“救急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打卡发放,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让”急难“人员受益,对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冒领款物,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本办法相关的救助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对经办此项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以此推动“救急难”工作风清气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多角度宣传开展“救急难”的作用意义、范围标准和工作情况,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救急难”工作,积极参与“救急难”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