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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03-25 发布机构:滕政发〔2021〕 3号

江城足球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江城足球网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江城足球网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枣政字〔2019〕29号)文件精神,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解决社会救助“碎片化”和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打造“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畅通、流程规范、职责明确、方便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实现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公平救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规范操作。坚持整合各类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建设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做到全面建档、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实时观察、及时调整,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遗漏救助等现象的发生,推动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分类救助,注重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的多样性和困难程度的差异性,加强社会救助监测信息分析研判,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因人施策,及时救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三)统筹兼顾,强化监督。坚持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范围、救助水平、救助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行申请申报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三大救助体系”

1.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全面构建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法律和康复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困难群体全覆盖、救助项目法定化、施救标准科学化、操作程序规范化、监督管理民主化、工作手段现代化、服务方式社会化。

2.健全社会救助组织运行体系。加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组织建设,具体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运行和服务管理工作。市级,整合现有机构职能和工作力量,设立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与各救助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政策衔接,接受社会救助政策咨询、申请受理,实施社会救助分办转办、跟踪反馈以及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镇(街)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和服务管理。镇级,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大厅统一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负责各类社会救助事项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村级,设立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站,配备协理员,充分发挥现有网格员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力量,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公开公示、信息统计及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救助申请帮办代办,协助做好调查评议等工作。

3.健全社会救助数据支撑体系。基于江城足球网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集政策咨询服务、救助申请办理、数据比对核验、资金统筹管理、动态预警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强化数据赋能,整合汇聚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有关金融管理机构相关数据资源,动态监测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准确判断申请人困难类型、困难程度,为困难家庭精准画像,开展精准救助工作。推动流程再造,做好救助政策、救助程序汇聚协同,统筹优化申请、审核、审批、监管等流程,实现“一门受理、一证申请、一键审核、一体联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协同联动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建立“四大运行机制”

1.建立“一门受理”机制。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中心+平台”运行模式,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事项“一门受理、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各镇(街)在便民服务中心等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窗口,根据申请人困难情况、致贫原因,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按职责分工和程序做好办理。让“群众来回跑”变为“部门协同办”,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制度,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只进一个门、办好所有事。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2.实行“一证申请”机制。借助市大数据平台,打通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壁垒,实现民政、公安、医保、残联、教育体育等多部门信息的互联共享和数据归集。求助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系统后台将根据身份证自动关联,读取求助人员家庭成员信息、经济状况、医保状况等数据,进行智能研判,高效分析对求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或符合申请救助的项目,通过签字屏签订诚信承诺书和经济状况授权书就完成救助事项的申请,只要通过数据平台能够获取的信息,不再让当事人提供;开发掌上社会救助申请功能,完善社区网格管理员主动发现协助申请通道,推动社会救助申请线上线下联动办理,实现申请只凭一张身份证“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

3.实现“一键核对”机制。按照“一户一档”“一户一册”要求,建立救助对象“两库、两清单”,即:社会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库和救助援助项目库,救助政策关爱清单与困难家庭救助服务清单。根据社会救助信息核对需求,各救助职能部门主动与省市业务部门信息平台对接,将本部门基础数据全部纳入数据库,分口分级录入,平台统一管理,在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系统开发“一键核对”功能,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通过“一键核对”功能,将申请人信息与预先设定的社会救助标准进行智能比对、匹配,获得申请人本市辖区内的经济状况信息,通过与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接比对,最终形成核对报告,实现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精准使用救助资金。

4.落实“一体联动”机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项目的上下联动机制。将民政、教体、住建、医保、卫健等职能部门救助事项全部进驻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明确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及时告知或公开转办进度,形成“查询—导入—登记—派单—反馈”的社会救助工作链条,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联动办理”,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实现“一门受理”至“一体联动”办理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办事“头绪多、跑腿多、手续多”的问题。

(三)拓展“N种社会救助”方式

1.引导专业社会力量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模式转变。针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需求,通过开展专业社会力量服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满足困难家庭多元化的救助需求。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

2.强化组织结对关心关爱。组织开展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党组织与困难家庭结对活动,通过定期开展“拉家常”上门慰问和办实事等活动,为困难家庭送去党和政府关爱。引导社会组织在政府解决共性和普遍问题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差异化、针对性强的救助服务,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实现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和无缝对接,提高救助资源的使用效益。

3.促进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为困难家庭提供生产、生活、教育、康复、情感等需求服务,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救助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高效落地,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制度和资源统筹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压实工作落实责任。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教育体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住房城乡建设、医保、卫健、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残联等凡具有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镇(街)履行属地职责,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注重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业创业、教育保障等社会救助体系的政策内容及申请流程,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成功救助案例、帮扶实事项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家庭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群众评议、年终评估、全程监督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形式及相关奖惩制度,对镇(街)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考核,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