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足球网

图片
您的位置首页 > 滕州专题 > 2021年专题 > 优惠政策库 > 部门分类 > 市统计局

关于建立年度江城足球网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07-19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16〕81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年度江城足球网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及时掌握江城足球网人口总量及结构变化,把握我市城镇化发展、人口性别比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全面服务于“十三五”发展大局,依照《江城足球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年度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起建立年度江城足球网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按江城足球网总人口不低于1%的比例抽取,样本量约7000户、2万人左右,调查范围覆盖江城足球网所有镇、街道。调查对象为抽中小区内的全部现住人口和户籍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主要为抽中小区的住户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等情况。

调查频率为每年进行1次,逢“0”“5”年份与全国人口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合进行。调查时点为每年11月1日零时,登记时间为11月1日至15日。

三、组织实施

江城足球网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切实关系到我市每年城镇化发展状况和人口出生性别比等情况,调查频率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切实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由统计部门会同宣传、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计、民族宗教、工商等有关部门,成立江城足球网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市发改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市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我市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基本信息数据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市卫计部门负责提供本系统掌握的出生人口、育龄妇女等相关数据信息等;市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及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调查区域内物业、建筑、房管等部门配合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调查所需人、财、物,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经费保障

调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市、镇(街道)两级分别负责本级工作经费、部分调查物资及业务培训费等;调查员补助费由市、镇(街道)两级共同负担。各级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工作要求

要严格执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调查数据严格限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考核、奖惩和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引导,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