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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0年)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6-21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18〕62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城足球网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江城足球网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0年)

为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江城足球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7〕9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0年)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10号)精神,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振兴发展中医药事业,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继承创新为主题,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惠民,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坚持继承创新,体现原创思维,在创新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注重城镇均衡发展,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全面性。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不低于0.55张,市中医医院综合实力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数在江城足球网占比逐年上升,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不低于75%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全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国医堂项目全覆盖,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中医药健康服务总规模明显提升,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0.4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监督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城镇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大幅提高,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新发展,中医药工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中医药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2018年,市中医医院完成等级评审复审。鼓励中医医院开展一体化服务管理,实现基层中医药人员纵向流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加强基层中医药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创建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设置。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不低于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3.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医保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的特色和优势,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落实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各级医院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六字诀等健身运动。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运动创伤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负责)

5.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对传统医学师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进行审核和监管。严格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6.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7.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和养老服务,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运动处方服务。支持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融合运动健身、运动康复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和家庭,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负责)

8.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利用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鼓励酒店、景区等开设中医药机构,提供针灸、推拿、按摩和药膳等中医药服务项目。鼓励中医药文化元素和传统体育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健身器材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名胜古迹、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中华老字号名店、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创建国家或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

9.加强传统中医药知识保护。大力实施经典、经验、经方三经传承战略,总结我市名老中医临床诊疗经验,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和珍贵古籍文献,并进行有效收集和整理,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10.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鼓励名老中医开展师带徒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秀中医人员师从名医,传承中医名家大家临证思想和临床经验。严格中医师承教育管理,规范考核程序和执业范围,提升中医传承教育质量。鼓励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

11.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把中医学术理论的创新发展和临床重大病证的治疗和创新药物结合起来,提升中医药科研水平,推动中医临床研究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弘扬中医药文化

12.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在各级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培育中医执业道德素养,形成良好职业道德、行业风尚。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推动各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传承人群的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负责)

13.加大中医药学术研究。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鼓励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中医药法治化建设。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中医药法律素质。完善中医药监督、执法体系,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应用推广。强化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以及道地中药材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双公示”规定,加强各级各部门单位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中医药领域“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中医药事业投入和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确定中医诊查费,并向名老中医倾斜,体现不同级别医生劳务价值。继续实施中药饮片加成政策。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注重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负责)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培养,培育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育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医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建设,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岗位设置,加快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技能人才。探索建立适应中医医师执业分类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打造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阵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市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大数据应用。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水平。推进中医药信息统计体系和制度建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间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中医药发展的相关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中医药投入政策的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中医药重点项目,完善落实政策措施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二)健全中医药管理机制。创新中医药管理模式,理顺中医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管理职能,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和“大医精诚”的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不断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力,打造系列中医药公益宣传片,宣传中医药资源优势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采取丰富多样的科普宣传形式,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努力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委宣传部、滕州日报社、市妇女联合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广播影视总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