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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7-06-01 发布机构:滕政发〔2017〕60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三轮车、四轮代步车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城足球网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

201761

江城足球网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我市城市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江城足球网组织开展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治理、行业管理,严格执法、分步推进”的原则,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依法关停我市非法生产和改拼装企业、作坊,依法取缔我市非法销售网点,依法查处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禁区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市区主城区及高铁站前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三轮车”是指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代步车,包括以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四轮代步车。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组织市内新闻单位对三轮车、四轮车代步车综合治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发布治理通告,为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市经信局:负责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是否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确认,查处非法生产、改拼装行为。

(三)市工商负责清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无照经营”销售网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销售网点非法销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销售行为

(四)市质监局:负责清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企业、作坊,依法查不合格车辆。

(五)市公安负责依法查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交通局负责查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

(七)市综合执法负责查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占路、乱停乱放等行为。

(八)市残联:负责按规定核发并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残疾人证。对从事非法客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协助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

(九)市民政局:负责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扶持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体等政策。

(十)市教育局:负责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抵制驾乘不合格三轮、四轮代步车

(十一)市信访负责制定治理维稳工作预案,办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各单位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十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为综合治理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行为提供法律指导。

(十三)市财政负责综合治理经费的保障落实。

(十四)市人社局:负责研究制定落实有关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业人员就业推荐、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做好从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五)市国税局负责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销售企业发票核发工作。

(十六)各镇街:负责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配合市综合治理指挥部在本辖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摸排本辖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所有人及家庭情况。对查扣的车辆驾驶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首次违规的驾驶人由所属镇街领回,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并登记造册。对整治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十七)市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协调调度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扣留、收缴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依法进行集中处理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行动自2017年6月1日开始,分摸底宣传、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宣传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1.准确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1)市经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参与,根据工作职责,对江城足球网范围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改拼装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对生产企业(点)名称、生产地址、生产品牌、型号、用途、产品质量、有无资质、生产数量、是否改拼装、是否有合格证、销往何处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台账。

2)市工商局根据工作职责,对江城足球网范围内改拼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对销售企业(点)名称、位置、销售车辆品牌、型号、销售数量、是否有合格证、销售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台账。

3)市公安局根据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对江城足球网上路行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活动路段和区域、时间规律特点等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

4)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职责,对江城足球网非法营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进行全面清查,切实摸清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数量,做好记录并建立台账。

5)各镇街组织专门力量,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庄,全面摸清本辖区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改拼装、销售、营运等各环节具体情况,摸清从业人员家庭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2.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1)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驾乘不合格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危害后果,广泛宣传治理的必要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治理部门提供的信息,积极组织媒体记者参与治理行动,跟踪报道有关情况。

2)教育部门要以学校、幼儿园为阵地,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校报、宣传廊、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驾乘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危害,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督促引导家长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3)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在人口聚集的小区、广场等热点部位设立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宣传站点,举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综合治理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10月20日)

1.第一时段(621日至720日)全面清理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非法生产、销售和营运行为。

1)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改拼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企业、作坊进行治理依法进行查封、关停、取缔无照生产、套牌生产的企业和作坊,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

2)对非法经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销售网点进行治理。对在620日前拒不自行处理不合格车辆的销售网点,税务部门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向其发售销售发票,质检、工商部门依法视情分别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和不合格产品、吊销营业执照或实行查封等强制措施,全面禁止销售。

3)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自621日起,交通、公安、综合执法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城区及高铁站前广场区域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2.第二时段(721日至1020日)试行并逐步扩大限行区域,教育劝导停用并逐步禁止违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上路行驶。

1)第一步(7月21日至8月20日),以北辛路(龙泉路至善国路路段)为试点,划定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限行区域,发布限行通告,设立限行标志,每天早七点至晚七点限行区内全面禁止违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通行。公安、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继续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对闯禁区车辆实行集中整治,分别处罚

2)第二步(8月21日至10月20日),根据前期治理情况,视情扩大限行区域。

(三)长效管理阶段10月21日以后)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长效监管,根据属地治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镇街、有关部门要汲取经验教训,坚持教育与严厉查处打击相结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治理行动,继续采取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等措施,保持对非法生产销售源头、道路交通违法等环节的严管严控力度,逐步健全完善三轮、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综合治理期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车辆集中办公。同时成立宣传教育组、源头治理组、路面管控组、信访维稳组、服务保障组个工作组。

宣传教育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滕州日报社、广播影视总台、教育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综合执法局参加,主要工作职责为先期发动宣传攻势,提前为专项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整治工作中,做好正面引导。

源头清理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经信局、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为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行为进行打击,从源头进行遏制。

路面管控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高密度、多频次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对重点整治区域内的各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信访维稳组由市综治办牵头,市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为做好综合治理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及善后工作。

服务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主要工作职责为做好综合治理期间的经费保障、财务监督审核等工作。

(二)坚持依法治理。整治工作要依法实施,做到文明规范执法,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群体性或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协作配合。镇街、有关部门要树立打硬仗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依法履行职责,并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协同共治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和解决非法生产、改拼装、销售、使用等环节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信访稳控。要提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类不稳定苗头。在治理工作中,要始终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下岗工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要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跟进落实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培训和推介工作,落实好生活保障,防止其重操旧业,切实让治理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附件:

江城足球网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