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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5-07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20〕14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城足球网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月7日

江城足球网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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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我市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规划扩绿、均衡布绿、标准建绿、科学管绿”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形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特色突出的生态园林城市,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到202012月底,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力争2021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任务分工

(一)市财政局

1.设立专项资金。从2020年开始到创建工作结束,市财政设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及时兑现各类考核奖补政策,资金日常使用由市创城办、财政局共同管理。

2.及时拨付养护费用。按照纳入城市管理范围的公共绿地面积,及时拨付养护费用并随绿地面积增加每年定期增长,直至达到枣庄考核最低标准2.5/平方米一年。

(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绿化局)

1.完成规划修定。《江城足球网城市总体规划》审批通过后一年内完成《江城足球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完成《绿道专项规划》的规划评审,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在《江城足球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界定绿线范围,并在至少两种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绿线管制制度及每条道路的绿线坐标文件。

2.确定建成区面积和范围。提供我市城区最新卫星遥感测试资料和成果,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划定城市建成区面积和范围,分析我市城区绿化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提升对策。

3.湿地公园建设。加快实施荆河湿地公园,实施以绿化为主的保护和修复工程,进一步推进荆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增加城区沿河绿地面积。大力开展城区生态防护林建设,确保防护林建设实施率大于90%

4.积极协调城区各类绿化用地指标。确保城市道路绿地、公园绿地建设用地,在滕北规划1处公园,荆泉路两侧规划2处公园,振兴路两侧规划2处公园,永昌路区域规划1处公园,经济开发区(腾飞路以北区域)规划1处公园。

5.严格落实绿地规划。在国有土地出让和规划用地审批过程中,新建居住小区(单位)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5%以上;老旧居住区改造绿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占地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小区,应配套一处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开放式公园。规划新增配套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

6.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开展城市规划区内受损废置土地生态与景观恢复治理,开展城市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开展市域范围内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市域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普查工作。牵头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有成功的生态修复案例及分析。

7.加强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推进城市建设领域绿化重点工程建设。抓好清水湾公园二期续建等综合性公园建设,抓好荆泉路、振兴路等道路配套绿化后续工作,抓好其他城市道路、综合性公园、游园、林荫停车场新建工程,新建林荫停车场5处。

2.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中进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3.加强城市绿道规划建设。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围绕新建城市市政道路等积极实施绿道建设。

4.加强对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开发公司、各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及外围区域缺株死亡的乔、灌木及时补植补种。结合老旧小区和停车场改造改造,老旧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现有露天停车场改建为林荫停车场。

5.持续完善设施。抓好城市道路建设、供热计量收费、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加快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

6.杜绝裸露土地。负责对闲置半年以上的城区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实施有效整治,坚决杜绝裸露土地。

7.2020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45万平方米。

(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1.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设经营摊点,确保城市秩序井然;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沿街店铺招牌整洁、美观,城市容貌≥9.00

2.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光大国际生活垃圾发电厂运营和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3.加强日常管理。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加强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运行和管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和维护工作,城市道路完好率≥95%

4.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绿化工程建设步伐。配合做好人民公园(七彩湿地公园)提档升级改建工作、铁西公园新建工作,扎实做好现有绿化升级改造工作,具备条件的路段栽植双排或多排行道树,建设林荫式道路,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2020年新增街头绿地游园10处。

5.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维护工作。对城区公园、绿地实行分级养护,确保城区主次干道绿化养护管理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各项制度,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园规范化管理和免费开放工作。

6.积极开展社会性绿化工作。开展义务植树、园林绿化进社区、进厂矿企业活动,积极实施立体绿化和墙体绿化,对城区范围内适宜绿化的公共厕所、公共设施管理用房、新建小区(单位)通透式围墙、道路桥体桥梁栽植各类攀援植物,打造亮点绿化。

7.强化园林行业管理职能。理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的园林绿化管理考核机制,形成适应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加强对新建居住区的“绿色图章”审核和绿化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实现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达标率不低于?60%或年提升率不低于10%

8.加强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9.加强绿化保护。定期对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查处侵占绿地、损坏绿化等行为。

10.2020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0万平方米。

(五)市公安局

1.交通秩序整治。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问题,开展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道路安全设施管理。对标识不清、缺损的道路安全标线、标识、安全护栏及时进行修复、修补。

3.打击破坏绿化犯罪行为。对达到立案条件破坏城市绿化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六)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1.牵头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对江城足球网生态环境进行生态保护、治理和修复。

2.规范治理废气排放。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确保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0天以上,到2021年达到292天。

(七)市城乡水务局

1.加强城市管网水质管理和检测工作。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

2.加强城市水体修复。搞好荆河、小清河、郭河、冯河等城区水系治理,制定有关水体环境治理措施,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达到60%

3.创建节水型城市。巩固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极推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4.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100%

5.积极开展管辖范围内水系、护坡绿化工作。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同时,确保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

(八)市交通运输局

1.加强窗口区域宣传。做好火车站、高铁滕州东站、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客运车辆、候车站台等区域张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工作。?

2.配套绿化。牵头做好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城际交通干道、国道、省道配套绿化工程,绿化带宽度不得低于5米。

3.整顿规范城市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4.2020年新增交通道路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

(九)市教育和体育局

1.组织教师、学生积极开展绿地认养和义务植树等活动。

2.做好辖属单位和学校的办公庭院、场所的绿化提升工作,每年完成2000棵常绿乔木栽植工作。

3.2020年新增教育体育系统绿地面积20万平方米。

(十)市统计局

承接委托开展社会民意调查,真实反映民声民意,及时向委托单位反馈调查结果。

(十一)市气象局

加强气象监测,及时提供气象数据,积极开展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分析,确保城市热岛效应强度2.5℃。

(十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负责抓好经济开发区内所有企业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对缺株死亡的苗木及时补植补种,对裸露地面栽植常绿树种。

2.2020年所有企业闲置裸露土地全部实施绿化,积极创建园林式单位(绿地率达到30%以上)。

(十三)市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

1.做好高铁新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2.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和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十四)北辛街道、荆河街道、龙泉街道、善南街道

1.成立相应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和创园机构。负责辖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

2.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北辛、荆河、龙泉三个街道各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0万平方米,善南街道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辖区内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3.加强公园游园建设。北辛、荆河、龙泉三个街道各新建公园3处(每处10000平方米以上),游园5处(每处2000平方米以上),善南街道新建公园2处(每处10000平方米以上)、游园2处(每处2000平方米以上)。确保辖区内人均公园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人,公园游园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4.加强道路和生态街巷绿化工作。辖区内道路红线12米以上道路,双排及以上行道树的林荫路不低于90%;道路红线低于12米的背街小巷全部改建为生态街巷,建设立体绿化示范街巷,每个街道不低于10条。

5.加强小区绿化工作。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老旧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2002年前小区不低于25%),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达标率不低于65%

6.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内铁路、公路、河道、背街小巷、社区村居、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市政设施完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7.抓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舆论宣传工作。

(十五)东沙河镇、龙阳镇、姜屯镇、洪绪镇、南沙河镇

1.成立相应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省级园林城镇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负责辖区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和养护。

2.做好京台高速公路沿途两侧防护林、104国道绿化提升工作。

3.做好迎检路线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提升工作。

4.东沙河镇(高铁新区)新建综合性公园1处,街头游园2处,新增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5.抓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舆论宣传工作。

(十六)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移动、电信、联通滕州分公司

抓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短信等各类媒体媒介,宣传创城工作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江城足球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具体负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统筹指挥、重大决策和督导调度。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镇街要根据各自的创建目标和年度任务,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项任务。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有关镇街、部门单位在实施城市建设工程时,要落实一定比例的配套绿化费用,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园林绿化资金,积极吸引、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城市绿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三)营造创园氛围。各新闻单位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每个市民的义务、责任,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江城足球网上下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有声有色,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和节点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考核评比,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不达标或在检查中失分,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附件:1.江城足球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江城足球网2020年一期新增城区绿地建设计划一览表.doc

??????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