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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打赢蓝天保卫战等7个作战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1-13 发布机构:滕政发〔2020〕2 号

江城足球网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根据《枣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环境质量与排放总量双控,坚持源头防治与末端治理双控,坚持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双控,坚持固定源与移动源双控,以强有力约束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规制、市场、科技、文化力量,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

二、主要目标

2020年,江城足球网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57μg/m3、91μg/m3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7%以上,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6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逐年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1.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制定2020年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方案,确定产业退出的企业名录和退出时限,关停退出一批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工作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增“两高”行业项目投产前,被整合替代的“旧、小、低”等老项目必须停产。(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4.按照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工作模式,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砖瓦、粉磨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严控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新建工业园区。已明确的退城、入园、搬迁、改造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未完成的坚决予以停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5.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江城足球网“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乡水务局、滕州供电部)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

1.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枣庄市下达我市目标任务内。制定实施江城足球网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完善煤炭消费核算办法,将江城足球网煤炭消费指标和压减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和具体企业。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2.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采暖。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3.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机组。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以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火电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和仍达不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4.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巩固城市建成区燃煤设施淘汰工作成果,对新发现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进行淘汰,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全部完成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5.推进江城足球网散煤治理。优先以镇街为单元整体推进,并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到2020年底,完成枣庄市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能源事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6.按照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到2020年底,完成枣庄市下达给我市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

1.引导公路货运转向铁路、水路货运。提升滕州港等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2.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底,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

3.减少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输,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重污染天气期间,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秋冬季应实施隔日夜查。(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4.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力争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

1.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9%。(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快荒山荒滩荒地、未利用土地、沙化地、道路两侧等地的造林绿化,对老化、退化和低效林进行改造提升,2018—2020年,完成新增、更新和低效林提升改造0.5万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五)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2.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①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推动实施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焦化企业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江城足球网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②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化工、建材、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组织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提出管控要求,2020年1月底前基本建成平台联网的视频监控、空气微站。结合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制定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环境执法操作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组织排放控制绩效评估。(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③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科学技术局)

④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落实《江城足球网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焚烧行业VOCs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措施。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使用环节VOCs污染排放调查。(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第三方针对VOCs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重点镇街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VOCs监测指标;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排放企业,主要排污口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江城足球网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以上。(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⑤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对江城足球网炉窑进行核查。严防已关停取缔的生产线死灰复燃,未列入核查名单或整治不达标的,纳入关停取缔名单。全部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将工业炉窑治理纳入环保执法检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快推进平板玻璃、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改造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⑥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重点加强对烧结、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⑦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要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1月底前,凡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废气企业,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按规定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已认定的化工园区和其它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VOCs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系统。(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3.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

①加强新车生产源头管控。江城足球网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严厉打击新销售不达标机动车违法行为。每年组织机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对销售环节核查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非免检新车予以强制退回生产厂家。生态环境部门将检查超标线索移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和工信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销售企业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并负责督促认证机构依法暂停或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生产企业处罚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②加快改造淘汰老旧车辆。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对未淘汰的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含未登记排放达标信息的和“黄改绿”车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依规予以公告牌证作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综合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完成国家下达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环保排放检测不合格,依法依规不予办理变更、检验及转移登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超标排放具备改造条件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可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稽查,将报废车辆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强制报废。根据国家修订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缩短营运柴油货车使用年限。(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交通运输局)

③划定低排放控制区,严格实施监管,将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区域划定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不符合监控要求的柴油货车限行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④强化在用车执法检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警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公安交警、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滕车流量、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⑤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对于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部门对其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⑥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监控体系,实现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与国家、省、市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车辆远程在线监控,以及道路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对柴油货车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控。(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加快建设覆盖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通道的遥感监测系统,配合建成省、市联网的遥感监测网络和系统平台。(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⑦提升油品质量。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按照国家要求,在车用汽柴油销售前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⑧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组织开展加油(气)站、油库、企业自备油库油(气)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实现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监督检测达到100%全覆盖。在车用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⑨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对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检验机构现场检测合格后发放环保标识。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住建、综合行政执法、交通、水务等部门应当将本部门管辖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试行将使用国Ⅲ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倒逼企业淘汰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于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超标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⑩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江城足球网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①严格城市面源污染防控。加大城市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加强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餐饮油烟等污染的行政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②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清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部品部件及成熟技术体系。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城市规划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工整治。规模以下建筑工地结合实际提出管控要求。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试行将“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和渣土车的扬尘控制措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

③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比例,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工作,到2020年底,城市主次干路达到深度保洁标准。(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渣土车辆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化和清洁化措施,规范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的时间和路线,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推广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检测等先进路面积尘实时监控技术。实施降尘考核,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④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力争达到80%。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⑤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⑥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严格执行江城足球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遵守执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

⑦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底,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加快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技术模式应用,减少氨挥发排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六)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1.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按要求完成市、镇街、村三级网格污染源清单制定,着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2.加强污染源执法监管。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配合国家、省、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建立对重点排放源监测或者检测结果的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数据造假和质控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健全完善公安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公安环保联合办案和移交协作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3.实施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理。

①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1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监测微站、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中心等科技防治设施建设,准确锁定污染源。推进环保智慧平台建设,完善江城足球网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为镇街环保监督员配备终端监管设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构建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体系,实现排放清单动态更新。(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②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纂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

4.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①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并每年进行更新,应急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别落实到三源清单中。提高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②实施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根据江城足球网大气污染治理形势需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停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建材、焦化、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按照实际情况和臭氧浓度水平,制定实施臭氧高值季调控方案。(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区域应急协同,按照区域预警信息,同步启动应急响应,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气象局)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分解落实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并督促企业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治气网格管理机制,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形成强大合力。各镇街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目标任务的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和清单式管理。排污单位要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依法排污、持证排污,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

(二)严格环境标准,强化政策扶持。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镇街空气质量进行排名。落实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江城足球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配合做好全省焦化、建材、火电等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落实国家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管理办法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拓宽投融资渠道。市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国家制定出台的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市级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充分利用政府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国家蓝天保卫战确定的金融支持措施。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引导社会资本以及其他促进大气污染治理的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对市政府确定的“电代煤”“气代煤”用户落实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执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居民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2个小时。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落实“光伏扶贫”、污泥掺烧、农业废弃物焚烧等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水泥、铸造等企业的阶梯式电价政策。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加大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滕州供电部)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专业治污。在动态更新的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基础上,建立完善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服务体系,开展污染物来源解析、减排措施效果评估研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污染物构成及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计划试点开展位于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燃煤机组湿烟气脱白治理。委托技术单位,组织对我市交通结构、柴油车污染状况和治理措施等进行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提升机动车精准管控能力。(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支持技术实力雄厚并具有专业队伍的第三方机构为排污单位提供全过程诊断和污染治理解决方案。(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全面评估,严格追责问责。市政府对落实本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评估结果作为各镇街、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大气污染问题多发频发、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且反弹严重、环境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评估不合格的镇街、部门,由市政府公开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参照国家的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五)推进信息公开,倡导群防群治。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对江城足球网各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行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环保舆论氛围。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生活和消费理念,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牵头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江城足球网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为全面提升江城足球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保证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化处置,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按照《江城足球网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和《枣庄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江城足球网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为依据,运用系统的工作思维和方法,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水平,全面推动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本辖区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形成管理清单。到2020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更匹配,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二)进一步理顺明确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推动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等企业严格履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形成管理长效机制,促使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

按照《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要求,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促进企业从源头削减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不断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过程中的防护管理。(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针对垃圾焚烧飞灰、煤焦油、废酸、蒸(精)馏残渣、废铅酸蓄电池、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处理单位应优先采用列入《2017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的污染控制技术。(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二)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继续加大对江城足球网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协调补贴资金,加快我市两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二期项目建设;按照《江城足球网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意见,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1万吨的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预处理设施;对于计划建设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依法依规为危废处置项目及时办理污染治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保证项目早建设、早运行。按照省里要求并根据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需求,对我市列入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调整与优化。鼓励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内企业间循环利用危险废物,畅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运行渠道,形成企业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协作链网,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三)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

1.开展医疗废物产生情况摸底工作。根据我市健康医疗事业发展情况,组织对江城足球网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2.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要求,加强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套,因地制宜推行以处置企业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模式,到2020年底,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全面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医疗卫生机构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纳入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担。(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四)持续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

1.配合枣庄生态环境局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走私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洋垃圾”,坚决予以退运、销毁或无害化处置。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和后续监管,对无牌无照、非法经营、储存“洋垃圾”的店铺、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2.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按照省和枣庄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对进口加工利用企业和固体废物集散地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监管,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批建、“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及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牵头)

(五)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能力

1.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按照省与枣庄要求,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推动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废弃荧光灯、废镍镉电池等回收网络,支持分类回收处理。建立机动车拆解维修、检测实验室等特种行业危险废物的收集体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2.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江城足球网涉危险废物企业,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密检查频次,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各类涉危废企业每年年初要按时在江城足球网省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智慧监管系统上申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信息,同时制定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要依托江城足球网省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智慧监管系统,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同时紧跟省和枣庄步伐,积极推行危废转移电子联单。按照《江城足球网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的要求,围绕提升涉危险废物企业管理水平,实行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江城足球网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检查评估;积极配合枣庄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产废单位抽查评估,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并迎接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处置设施运行状况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罚,对发现的非固废问题及时移交相应管理部门、单位,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要把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要督促本辖区内涉危险废物企业严格规范危废处置工作,保证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情况的监管,指导涉危废企业按要求建立管理档案,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作为衡量各类医疗机构规范经营的一项重要依据,无法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的,不予通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做好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移交、查办工作。(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二)严格监督执法,形成高压态势

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模式,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措施,严防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监管,严格把控危险废物跨县(市、区)处置。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促进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江城足球网形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高压态势,倒逼各类涉危废企业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三)坚持技术引导,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污染危害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加大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估、事故预警与应急、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逐步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精、细、准的工作格局。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引导协调高校、院所、处置企业的科研资源,推进处置难度较大的危险废物技术研究与技术交流。鼓励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试点和示范推广,强化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装备保障能力。(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科学技术局牵头)

(四)全面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信贷力度,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产运行。(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五)创新工作方式,健全长效机制

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危险废物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处置作为环保工作及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及《江城足球网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摸清危废产生底数,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强对涉危废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知识宣传,以管代宣,以宣促管,使危废规范化管理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将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各类危险废物纳入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六)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公众参与

组织、引导、监督有关企业、单位做好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危险废物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意识。加强与教育机构合作,积极开展环保进校园、进讲座、进课堂等活动。积极推进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活动,购买绿色环保产品,形成全社会关注危险废物处置的良好氛围和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化的消费导向。广泛宣传“12369”环保热线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网络。(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江城足球网饮用水水源保护作战方案

为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按照《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作战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梳理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治(详见附件),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去除地质因素超标外)达到100%,推进江城足球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陆域。保护区内排污口、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取缔、拆除、关闭。所有与供水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到断水、断电,拆除构筑物,清运遗留原辅材料,并对场地复绿还岸。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钓鱼等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活动。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保护区内排渍口、排洪口如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混入,必须全部截流,只保留其单纯排涝、排洪功能。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桥梁穿越,要在桥梁上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危化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立禁止通行标识;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建设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污水异地处置或处理达标引至保护区外排放;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措施。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要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陆域。一律取缔、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保护区内排渍口、排洪口如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混入,必须全部截流,只保留其单纯排涝、排洪功能。二级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建设项目必须关闭、退出,并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构筑物,清运遗留原辅材料,对场地复绿还岸。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桥梁穿越,要在桥梁上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危化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立禁止通行标识;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建设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污水异地处置或处理达标引至保护区外排放;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措施。居住人口大于或等于1000人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行管网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足1000人的,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关闭。分散式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的农户零星养殖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经收集后引至保护区外处理排放,或全部收集到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保护区外排放,分散式畜禽养殖废物要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二级保护区内水域实施生态养殖,不得投饵投肥,不得对水质造成影响,并逐步减少网箱养殖总量。农业种植要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二级保护区要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三、保障措施

(一)安装饮用水源水质在线监测设施。逐步安装取水口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合理布设监测断面(井),能够监测所有设定断面(井)、各级保护区水质;监测指标和频次满足有关要求,每月开展1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

(二)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点源治理,规范化整治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及时收集处置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填埋,生活污水进行截导处理,减轻对饮用水源的影响。控制农村生活污水。对于排水能够进入城镇或镇污水处理厂的农村生活污水,要尽快铺设污水管网,将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的,要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控制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采取经济、技术、工程等手段,分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采取土地置换、经济补偿、土地征用等措施,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积极发展生态和有机农业,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禁止使用高毒农药。

(三)合理设置保护区标志牌。完善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识牌,在穿越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进出口设置警示牌和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安全驾驶,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四)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制定管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监管档案,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环保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开展联合执法,畅通信息交流沟通,形成协调联动的执法合力。

(五)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机制。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科学配置辖区内水资源;制定超标饮用水水源替代计划,确保供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健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增加应急演练频次,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附件:江城足球网饮用水水源整治任务一览表

江城足球网流域水污染治理作战方案

为加强江城足球网流域水污染防治,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按照《枣庄市流域水污染治理作战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流域水污染防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枣庄市委、市政府关于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综合整治、源头预防、防控结合、生态修复,以治理流域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以水环境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水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健全以流域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为主的项目支撑体系,综合提升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全面提升江城足球网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重点河流断面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群乐桥、王晁桥、洛房桥三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二、重要任务

(一)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滕州经济开发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大坞生物医药产业园、级索工业园区、鲍沟玻璃基地等各类工业集聚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逾期未完成的,实施涉水新建项目“限批”。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化工园区要逐步推行“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

(二)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污水管网。2021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收集率达到75%,逐步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

(三)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散养密集区要推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积极推广“养殖—粪污处理—种植”结合的生态农牧业发展模式。

(四)发挥人工湿地工程水质净化作用。对泉上煤矿塌陷地(七星湖)人工湿地、曹庄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界河入湖口人工湿地、北沙河人工湿地、新薛河(滕州段)人工湿地小魏河下游片区、新薛河(滕州段)人工湿地木石片区进行修复,确保正常发挥作用。利用现有的七星湖表流人工湿地和赵坡煤矿塌陷地表流人工湿地,升级改造潜流人工湿地,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作用。在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及其他适宜地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在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排污口,建设与城市景观相结合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满足防洪、除涝要求的基础上,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实施生态护坡,增强河流自然净化能力。积极恢复河流历史走向和湖泊原有水面,修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检查调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法检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检查频次,特别是列为重点任务的项目;对任务完成情况加强调度,实行周统计、月上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整治任务纳入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各有关镇街、相关部门要加大督导调度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严格追责问责。对工作不力、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逾期未完成任务,影响断面水质改善的,影响水环境质量考核的,严肃问责。

附件:江城足球网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表

江城足球网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为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江城足球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和《枣庄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作战方案(2019—2020年)》精神,结合江城足球网委、市政府《江城足球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江城足球网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有关任务目标,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视察江城足球网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打好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1.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化肥、农药和农业用水实现减量化、规范化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农用地土壤基本得到保护,构建起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底,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江城足球网有机肥使用量增加到4万吨以上。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80%以上的村庄实现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得到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投入结构初步形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得到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2020年1月底前完成江城足球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工业废水乱排,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全部拆除、关闭,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污水排放和垃圾整治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组织对江城足球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基本掌握江城足球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1次。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农村集中式供水比例提高到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100%。狠抓水环境治理,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全面落实河管员、河道警长,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和“清四乱”,保持境内河流断面稳定达标。(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二)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1.实施农药减控工程,治理农药残留污染。严格控制剧毒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全面建立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加大禁限用高毒农药清查力度;扩大低毒生物农药补贴项目试点和实施范围,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减少高毒农药使用。推进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普及,以高效低毒低残留低剂量农药替代高毒低效高残留高剂量农药。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以花生、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为重点,运用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集成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组织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农药残留治理等项目,带动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千方百计引导涉农企业、农民进入统防统治领域,因地制宜推广高效大中型施药机械和植保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提高服务组织装备水平,提高喷洒农药对靶标物的精准性。充分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效果好、效率高和绿色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的优势,促进两者集成融合,不断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探索建立农业生产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现代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广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技术,减少盲目用药、乱用药、滥用药。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加快土壤改良修复。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广减肥增效技术,以设施蔬菜栽培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配套建设滴灌设施,将施肥和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提升节水节肥水平。继续加大复合(混)肥、水溶性肥料、缓释肥施用比例,严格执行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水肥一体化设备给予补贴。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全面实施耕地质量监测,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各种作物全覆盖,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6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配方肥应用面积达到65万亩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3.实施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争取列入国家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新增示范县,对项目示范区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主推技术给予补助。同时将增施有机肥列入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提升等相关项目建设内容,扩大项目示范带动能力。广泛开展蔬菜、果树水溶肥料、缓控释肥应用试验示范,积极推广商品有机肥、生物肥、配方肥、果园种草和土壤调理剂。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培育新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机肥产业发展。鼓励将秸秆或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后产物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到4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牵头)

4.推进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发展节水农业,完善农业节水设施,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率。在井灌区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积极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广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技术。在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新增灌溉面积,大力提倡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微咸水、再生水等。在重点水源地汇水区内,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加快实施环水有机农业。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积极争取省、国家休耕轮作试点。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灌溉用水量达到枣庄市下达的目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6以上,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六产”,塑造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争创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1.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依托国家和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推广秸秆高效利用模式,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利用为主导,以燃料化、原料化利用为辅助。在商品有机肥加工、秸秆养殖食用菌、生物质能源等领域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烟台万华无醛胶黏技术,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以麦草、果树枝条等为主要原料的秸秆人造板生产线及贴面项目。探索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扶持培育一批从事秸秆收储转运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经纪人。持续抓好江城足球网范围内全区域、全时段禁烧,促进江城足球网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实施地膜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选择马铃薯、花生等主要覆膜作物集中种植区域,以镇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和残留治理试点。积极推广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逐步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探索开展地膜使用全回收、机械化免膜生产、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微灌材料和包装废弃物实现基本回收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对畜禽养殖场粪污清理、输送、贮存、处理等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和收集体系运行模式。促进农牧结合,大力推广畜禽粪便自然发酵、直接还田,好氧发酵、有机肥生产,沼气生产、渣液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育建设一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生产主体。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督促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化养殖场尽快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到2020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4%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市农业农村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4.实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探索实施渔业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清理开放性湖泊、水库、饮用水源地网箱网围养殖。对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滕州区域内的鱼塘进行全面清理取缔,清理网箱网围,确保核心区、缓冲区内无鱼塘、无网箱网围。严格按照《江城足球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的范围。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养殖尾水排放监管,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实行达标排放。推进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修复水生生态环境,每年定期对河流、水库等水域开展环境监测。(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5.实施农用地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对江城足球网重点企业用地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要求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的企业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等土壤污染风险区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试点。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市农业农村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规范运行“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足额配备环卫设施设备,全面杜绝村内“五乱”和垃圾“五围”,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总结推广分类收集的经验模式。开展工业固废、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主要成分、堆放年限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路域环境整治,集中开展公路、铁路、河流沿线“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整治脏乱差。实施村庄净化行动,环卫设施设置完备,保洁人员到岗履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内环境卫生日常保洁达标,无“三堆两垛”和成片垃圾,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实施城市垃圾运输综合整治行动,严禁城市垃圾向农村堆弃,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到2020年底,江城足球网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抢抓滕州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的重大机遇,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在深入调研我市污水处理现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江城足球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5—2030年)》。按照因地制宜、多种模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村庄地理区位等基础条件,优先考虑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或因地制宜采取多个居民点联合处理、单一居民点集中处理、多户或单户分散处理等模式进行就地生态污水处理。创新污水治理模式。坚持试点先行,在西岗镇魏庄村、级索镇前泉村等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为滕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全面铺开探索积累经验。进一步开展质优价廉的污水处理模式试点,使每户污水处理平均建设成本基本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可行方案。推进国控监测河流沿线、南水北调沿线、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及美丽乡村、镇驻地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村庄实现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在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使用一体式三格化粪池厕所,鼓励配套建设或修缮排污管网,做到封闭、通畅、防渗并集中进行再次降解。在整村连片规划较好、风貌环境较美的村庄,鼓励推广使用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相结合的模式。在山区或缺水地区的村庄,推广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和节水型厕所。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实现达标排放。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技术,同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鼓励采取整镇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各镇街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考核评估,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保护工程。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待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正式印发后,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项目和历史遗留问题调查和登记。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在生态红线内强化产业准入管理,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违法占用河湖水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农业面源污染。(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组织开展并完成微山湖湿地、荆河、薛河等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工作,收集调查范围内生态系统安全资料,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通过监测和评估,分析水体现状,对比研究不同地域间水体成因和影响因素的差异性,制定水体防控方案,为开展水体预警和控制提供依据。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探索发展环水有机农业,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底,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1个,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3.实施生态系统保育工程。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林业生态发展的平衡性,推进沿河、沿湖、沿路造林绿化及农田生态林网建设。统筹推进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开展湿地修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加大山体治理修复力度,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等生态建设和修复工程。(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财政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成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江城足球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纳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在项目安排、申报国家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优先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向符合支持范围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和完善财税与土地保障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统筹安排政府涉农资金,加大对生态农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项目内符合条件的农户给予物化补助。落实国家关于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相关要求,规模化有机肥生产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补贴力度,重点对秸秆还田进行补贴。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体用地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结合学校“小手拉大手”“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充分依托农业基层技术服务队伍,提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和指导,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市教育和体育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督评估。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重点,对落实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坚持日常调度与集中督导相结合,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镇街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对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质量不高的,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问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市委组织部、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江城足球网打好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

为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加强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监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实施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修山、治污、增绿、扩湿、整地并重,实现“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河美”的大生态格局。

(二)主要目标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勘界定标工作全面完成。以科学评估结果为基础,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涵盖省级森林、湿地、地质公园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实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完成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落地。

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显著成效。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提升。

?序号

?????攻坚战指标体系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生态保护红线

勘界定标

????—

??100%

??2

生态保护与修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

????—

???65%

??3

??采煤塌陷地治理率

???60%

???70%

???80%

??4

湿地保护率

???70%

??5

森林覆盖率

???20%

二、重点任务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待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由省政府发布实施后,按照枣庄市部署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项目和历史遗留问题调查登记。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2020 年底前,全面完成江城足球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要求,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开展评价工作,及时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和动态变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严厉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二)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1.实施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2020 年底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 65%。(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根据《江城足球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80 号)要求,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力争到 2020 年底,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采煤塌陷地达到 80%;地方政府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达到80%。(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事务中心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2.推进国土绿化工程建设。统筹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六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2018—2020 年,完成新增、更新和低效林提升改造0.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2020 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 23%。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严守 11.5 万亩湿地红线,修复湿地1000 亩。(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树木病虫害的防治,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强现有各类法定保护地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进行监管,实现生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病虫害防治的观测调查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病虫害防治治理体系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

4.严格执行整改验收销号。针对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滕州区域矿业权退出,督促朝阳煤矿、滨湖煤矿、北徐楼煤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有序退出,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矿业权退出任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对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滕州区域内的鱼塘进行全面清理取缔,清理网箱网围,确保核心区、缓冲区内无鱼塘、无网箱网围。加强监管,不定期开展巡查,严防网箱网围养殖问题反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滨湖镇政府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建立健全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及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汇总、上报,并通报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提高建设与保护生态资源的积极性。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破损山体治理、废弃矿坑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受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适当发展与保护方向相一致的生态旅游项目。(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三)严格责任追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查处各有关部门在违法违规问题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领导不力、监管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执行不力,以及隐情不报、消极应付的,要严格查处。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约谈。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江城足球网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枣庄市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牵头)

(四)加强科技支撑。加强生物多样性基础理论、保护技术和管理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研、管理等专业人员培训。完善科学决策咨询机制,建立专家库,整合科研力量,探索建立生态资源保护共管模式,为科学保护生态资源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迁徙物种监测与保护、外来物种入侵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保护宣传教育、自然科学普及平台功能。开展重点领域科学研究,推广湿地保护恢复关键技术和山体修复治理先进模式,大力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为生态修复提供科技支撑。(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科学技术局牵头)

(五)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突出生态问题整改和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主动公开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推动突出生态问题查处整治经验及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模式等。(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江城足球网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一、面临的问题

(一)黑臭水体治理进展不均衡。江城足球网黑臭水体基本治理完毕,但黑臭水体消除成果尚不稳固,污水处理能力仍然不足,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建设欠账多;重治轻管、黑臭反弹现象依然存在。

建制镇建成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水平低,厂网不配套、污水直排或溢流等问题突出。建制镇建成区河道淤积、断流等情况较为普遍,个别河道两侧不合理硬化,植物生物量少,自净能力差。有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超负荷运行、管网不配套、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等问题突出。

(二)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重、进展慢。城区排水系统欠账大,大多采用雨污合流方式,部分城中村甚至没有排水系统,雨污混流、污水直排或溢流等问题突出;且雨污分流改造涉及大量建筑拆迁和基础设施迁建,推进难度大。集中降水时大量的雨水、污水通过雨污合流管网涌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低、运行负荷增加。

(三)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短板。建制镇建成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低,污水管网不配套。河湖岸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突出。河道淤积、断流等情况较为普遍,水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或配建设施不达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高。江城足球网多数行政村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滞后,汛期易对河湖水质造成污染。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城乡共建、以城带乡,坚持系统治理、多元共治,以黑臭水体整治倒逼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增加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1.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各镇街负责辖区黑臭水体治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每年开展一次江城足球网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实质性措施落实、整治成效、企业及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落实情况,巩固治理成果。通过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移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建立销号制度,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联合开展后续核查督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纳入专项督察范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攻坚任务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各镇街参照《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指南》,对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查明黑臭水体两侧排污口的位置、排放量、排水水质,详细记录淤积河段、垃圾临时堆放点等污染源的位置。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判定黑臭级别,编制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评议。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确定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对每条黑臭水体编制整治方案和计划,明确消除目标、工作进度、年度计划和完成时限。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市城乡水务局牵头)每年开展一次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3.全面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中村、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开展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暂不具备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应采取增加截留倍数、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量,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溢流污染进行处理,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新建城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底,完成“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任务,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4.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做到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管网相匹配。加快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雨污分流改造进度相对滞后的,应当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减轻降雨期间污水溢流的污染影响。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处理设施。到2020年底,完成“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任务,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处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5.全面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新发现的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一律封堵;实行入河(湖)排污口统一编码管理,建立档案,明确入河(湖)排污口名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责任主体、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测,实行信息共享。(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6.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标准。对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对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示,应当采取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排污单位予以“红牌”处罚,应当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强化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7.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合理制定并实施河湖防洪除涝清淤疏浚方案。在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妥善对底泥进行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不得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分别牵头)

8.深入推进水体及岸线的垃圾治理。2020年1月底前,全面划定城市蓝线、河湖管理范围,以及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并配备打捞人员,及时清理转运垃圾,做好垃圾收集转运记录(垃圾收集转运时间、垃圾清运量等),并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规范垃圾填埋场、转运站管理,严防垃圾渗滤液直排或溢流入河,严禁垃圾向农村转移。(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牵头)

9.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减少径流污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10.持续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市城乡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11.积极保障河道生态水量。结合河道的生态补水需求,通过水系贯通、上下游河道闸坝联合调控、合理布局分散/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合理调配水资源,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理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12.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对建成区内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等4项指标的水质监测。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每年第二、三季度各监测一次,并于监测当季度末月20日前,向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报告本季度监测数据。(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二)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三区”划定方案,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成果,对禁养区内新发现的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予以关闭搬迁。(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依法依规开展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养殖业户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到2020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城乡共建、以城带乡的原则,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靠近城镇(工业园区)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管网覆盖不到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小型湿地,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3.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推进江城足球网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置。2020年底前,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黑臭水体治理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好落实。要逐级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从严从速从实整改。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要对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汇总通报。(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包括黑臭水体在内的河湖的河湖长,按照治理时限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确保水体整治到位。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督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监控设施,对河道进行全天候监督。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面拆除沿河湖违章建筑,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乱倒垃圾、养殖等活动。加强建成区雨水口的监管,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道路冲洗污水等排入雨水管网;定期做好管网清掏,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集中处理等固定污染源核发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强化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黑臭水体沿岸的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的管理。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建成区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分批、分期完成建成区内全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序开展区域内无主污水管道的调查、移交和确权工作,建立和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落实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收集管网相关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以5—10 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将排水管网管理延伸到居民小区内部。推进建成区排水企业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三)加大资金支持。市财政强化对黑臭水体治理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形成完善的黑臭水体治理资金保障体系。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严格征收使用管理。在严格审慎合规授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场化运作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开展治污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规范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四)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支持和推进力度,在严格前期决策论证和建设基本程序的同时,对报建审批提供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

(五)加强信用管理。将从事黑臭水体整治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科研攻关和技术支撑,不断提炼实用成果,总结典型案例,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和成功经验。针对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强技术指导。(市科学技术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七)引导公众参与。重视公众参与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把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积极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向社会公示黑臭水体治理相关信息,接受监督。对通过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举报发现的黑臭水体,市城乡水务局及时转办,限时排查核实,并及时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纳入整治范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八)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评估,2021年,对落实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附件1:江城足球网饮用水水源整治任务一览表.doc

附件2:江城足球网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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