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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滕州经济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拟审批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时间:2019-11-01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19〕36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滕州经济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拟审批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审批模式,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切实增强园区吸引力和竞争力,全力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示范园区。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枣庄和滕州两级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流程再造、精简环节、压缩时限、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上下功夫。推进并联审批机制,完善全流程、全覆盖的工业投资项目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业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

“拿地即开工”改革适用于在我市经济开发区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含仓储类、物流类项目),不包含使用或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化工产品、矿山项目。

审批权限在国家或省、市层面的审批事项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原则。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以机制创新推动优质高效发展。

2.服务企业原则。变部门“坐等”审批改为主动“靠前”服务,营造有利于企业投资的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

3.依法合规原则。在不突破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优化、简化、整合审批流程和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四)改革目标

探索推行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拟审批模式,通过调整审批时序、容缺受理等措施将工作前移,在取得正式用地许可手续前,完成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必须的许可手续的模拟审批,在补齐相关资料后依法依次核发正式的许可手续,确保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依法公示、评审、听证、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通过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二、改革任务

(一)开展创新举措

1.推行模拟审批。企业与园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审批部门将审批工作前移,先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并补齐相关资料后,再将模拟审批意见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模拟审批意见作为部门间协调工作开展的内部措施,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正式审批文件核发后模拟审批意见作废。

2.实行容缺受理。施工许可前,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审批部门对缺少或存在缺陷与瑕疵的非核心材料,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窗口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的审批(服务)过程。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属关键性材料的,仍按一般补正材料的程序进行。

3.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以作出审批决定。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工业投资项目,相应评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未承诺事项,依法履行行政审批。

4.推行首席服务官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首席服务官,负责对接企业落地滕州所有关联事务,对于证照办理、报批报建、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子女教育、扶持政策兑现等方面合理合法的个性化需求,实行有问必答、有事必办“一跟到底”服务;“一对一”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帮办代办、减负松绑、支撑保障等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全流程服务。

(二)优化审批模式

5.优化审批阶段。将工业投资项目整个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确立、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项目确立阶段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用地规划许可、项目核准备案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抗震设防(含超限)专项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报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每个阶段审批事项实行“一家牵头、同步受理、依次办结”。项目确立、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6.推行一窗受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投资建设综合窗口,建立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统一受理工业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申请,各审批部门不再单独受理。经审查核心资料完备的立即受理,并将审批资料推送至有关部门,各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时限完成模拟审批。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整合多项审批”,每个审批阶段提交一套申报材料,由各审批部门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7.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可以将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项目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8.执行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各类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三)完善园区基础工作

9.执行“多规合一”。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并以此为基础,优化项目生成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统一规范的项目建设条件,达到建设许可条件后,由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0.开展区域评估。在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基础上,在该区域范围内确定主导产业名录,制定统一的环境标准,建立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可以按照“宽进严管”要求,实行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承诺备案管理等简便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1.建立“标准地”出让制度。经济开发区土地实行事先储备,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先行开展地质、矿产、文物保护工作,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土地出让前,市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单位能耗标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标准以及规划、人防、消防、配套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指标等项目建设条件,明确具体指标要求,一次性集成公布,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形成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标准要求,各部门依职权和建设条件、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的机制。

(四)强化服务监管

12.打造“一网审批”。依托江城足球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网上申报、在线咨询、网上反馈”功能,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应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江城足球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对接,实现数据双向推送、审批数据共享共用,全面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13.加强批后监管。建立与工业投资项目全链条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14.运用信用体系。建立投资建设项目领域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体系。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专业监管平台信息交互,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五)模拟审批要求

15.自愿申请。项目投资主体申请模拟审批应填写《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提交核心审批资料,并就风险承担、费用缴交、资料补齐等事项做出承诺。

16.分段牵头。各阶段牵头部门协调本阶段审批相关部门,按照精简便利的原则,明确提出非核心材料清单,经汇总后由市政府统一公开,非核心材料为容缺受理承诺后期补齐的材料。

17.申请条件。实行模拟审批的项目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项目已经纳入了市政府、开发区重大项目计划;(2)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明确,项目用地初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条件;(3)项目投资方与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入园协议。

18.程序中止。在模拟审批文件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前,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终止模拟审批程序或模拟审批文件转换:(1)申请人、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被取消重大项目资格的;(2)申请人提交的核心材料发生重大变化的;(3)申请人中途放弃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滕州经济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拟审批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项目审批协调推进会,专题研究解决项目审批遇到的难题,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进程。各阶段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事项,相关审批部门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容缺受理、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由重前置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经发现存在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采取整改、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惩戒措施。

(三)建立督查考评机制

建立健全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拟审批改革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评价各审批部门容缺受理、模拟审批改革实施情况,考核评价各审批部门精简审批环节、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等情况。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要加大对有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改革进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拟审批工作的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取得成效等,凝聚各方共识,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监督相关工作开展,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入园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模拟审批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开发区入园工业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docx

2.项目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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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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