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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7-24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18〕76号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2号)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论述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水价改革的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排灌工程体系,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奖补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全面推进江城足球网农业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水价制定要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制度安排要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民,让农民在高效用水前提下用得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

一是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综合运用价格调整、工程配套、技术推广、结构优化、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举措推进改革。

二是坚持两手发力。坚持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并举,既要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保障农业基本用水需求,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三是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区分各镇(街)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五是坚持创新引领。深刻认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艰巨性,大胆创新,积极进取,以新思维、新技术、新模式引领改革,确保率先完成改革目标。

(三)改革目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覆盖江城足球网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用7年时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时达到以下目标:

1.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济作物逐步达到全成本水平;

2.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

3.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

4.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四)实施进度。根据枣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要求和我市改革目标,确定实施进度如下:

1.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26.8万亩;

2.2019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48.8万亩;

3.2020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71.2万亩;

4.2021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81.0万亩;

5.2022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91.5万亩;

6.2023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101.5万亩;

7.2024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113.9万亩。

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是此次改革的首要任务,须按照有力于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规范农业用水的定价调价行为。

(一)分级制定农业水价。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其中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协商定价;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推行政府指导价或协商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物价部门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要在政府指导价格区间内确定水价;实行协商定价的,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确定。

(二)积极推行分类水价。结合我市实际及农业发展政策,区分不同的农业生产结构、供水水源,实行分类水价。其中,粮食作物用水价格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济作物用水价格逐步达到全成本水平。地下水供水价格须高于当地地表水供水价格,采用地下水的灌区要不断优化种植结构,适当提高定额内用水价格,对超过定额部分的农业生产用地下水的,要征收水资源税,以体现地下水战略价值和综合治理成本,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促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三)逐步推行分档水价。综合考虑灌溉定额、水源类型、种植结构等因素,实行多档水价。全面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以定额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2-3个阶梯和相应的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

(四)完善定价调价机制。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原则和各自分工,研究建立起配套完善的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增强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农业供水价格。坚持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相结合,与财政税收改革、农业综合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

三、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工程基础

把握农业用水与供水、量水、节水的内在联系,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农田灌溉、测水量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为水价改革创造工程条件。

(一)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结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针对不同类型灌区工程设施短板,突出重点,建设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体系,全面推进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

水库灌区重点配套建设输水渠系、管道及节水灌溉工程。地势高差较大的水库灌区,大力建设输水干、支管道体系,推广管道自流灌溉,田间增配软管或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地势高差较小的水库灌区,重点做好灌区渠系及建筑物的配套,完成骨干渠系的高标准衬砌;水库灌区下游,推广井渠双灌。科学布设渠系和机井,实现灌区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联合调度;有条件的灌区,可以把渠道输水改为管道灌溉,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效率。

引河(湖)灌区重点是提升拦蓄和引水能力。以河道梯级开发为契机,优化拦河闸坝、提水泵站等布局,配套建设输水渠道和管道,积极拦蓄利用雨洪资源。

井灌区突出优化机井布局和机井配套建设。其中大田作物区,推广应用无井房射频卡控制管道输水灌溉;经济作物区和设施农业区,积极引进先进节水设施,发展喷灌、微灌等现代高效精准灌溉。

小水源灌区重点突出小水源开发并配套建设灌溉设施。对于分散的小水源工程,推广多水源联合调度管道化灌溉;在山丘区,选择适宜地点建设高位蓄水池或雨水集蓄工程,推广自流管道输水灌溉和提水管道输水灌溉。

(二)配套供水计量设施。按照经济适用、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加快计量体系建设。公共财政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要同步配套建设供水计量设施,尚未配套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通过工程改造补足配齐计量设施;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也要根据取用水管理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计量设施。

合理确定供水计量控制层级。中型水库灌区骨干工程与末级渠系的分界点必须设置供水计量设施,末端计量到斗渠口;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细化计量到用水单元;小型水源工程要因地制宜设置固定、半固定或移动式计量设施;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采用射频卡管理的要计量到户。

规范供水计量管理。中型水库灌区骨干工程由水库管理机构负责供水计量;末级渠系控制范围结合水费计收的要求由基层水管单位或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负责计量。

灵活选择计量方式和方法。对于田间用水计量,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水库灌区斗渠以下、管灌区分支管以下供水计量,既可按户计量也可按亩分摊;井灌区可实行“以电定水、水电双控”等计量方式;小水源灌区采用“以时折水”“以亩折水”等计量方式。

(三)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依托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节水灌溉配套工程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推广应用各类农业节水技术措施,实现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针对不同灌区水源条件及灌溉管理要求,广泛应用渠道防渗、“渠改管”和射频卡等新工艺、新设备,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技术,集成应用水肥、水药、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发展田间土地整平技术和深松整地、覆盖保墒措施,合理采用绿色抗旱保水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

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压减地下水灌区的高耗水作物面积,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增加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低耗水作物面积。

四、建立农业用水水权制度

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用途管制政策,科学合理分配农业水权,建立水权交易制度,鼓励农民群众通过转让节余水量获得收益,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活力。

(一)分解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依据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分配到我市的用水总量控制标准,综合产业结构、发展规划、用水现状等因素,合理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分解至镇(街)。根据管理需要,镇(街)可以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分解到村集体、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等用水主体,具备条件的可分解到具体用水农户或地块。

(二)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各镇(街)按照“总量控制、以供定需、适度从紧、适当预留”的原则核定单位灌溉用水量,保障合理灌溉用水需求,在农业灌溉取水许可批复基础上,明确各级用水管理组织、工程单元管护主体或终端用水主体获得的农业初始水权。市水利和渔业局可根据管理需要向用水单位或基层用水管理组织颁发集体水权证,基层用水管理组织可以向用水个人颁发水权证书,并注明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转让条件等,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水权证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定,期间因许可水量发生变化、土地流转或土地用途发生变化而导致农业水权变化的,须经市水利和渔业局批准并重新核发。

(三)建立水权交易制度。鼓励用水户节约用水,允许农业水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农业水权一并转让使用。建立江城足球网水权交易市场,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出台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农业水权交易规则并监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农业水权交易由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监督管理,超出本市辖区的农业水权交易须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在不影响粮食基本用水的前提下,保障用水户可以对节余水量水权交易获得节水收益;未交易的节余水量,市水利和渔业局、镇(街)政府(办事处)、灌区管理单位、基层用水组织等可按照政府指导价予以回购;各镇(街)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前提下,推行节余水量跨区、跨行业转让。

五、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

结合实际和管理需要,制定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调动农民参与改革、实施节水的积极性,有效破解不提价难以实现节约用水和工程良性运行、提价农民难以接受的农业水价改革“两难”问题。

(一)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发挥水价促进节水杠杆作用的同时,确保总体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保障农户合理用水权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精准补贴以水价调整为前提并与农民灌溉用水承受能力挂钩,对于未实际灌溉、农业用水超出定额、农业水价调整未达到要求或未超出农户承受能力的不予补贴。在双水源灌区,重点对使用地表水灌溉的予以补贴。

精准补贴对象主要为在定额内用水的种植粮食作物的用水主体,包括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等

补贴标准,主要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统筹考虑农业水价调整与农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可直接对工程运行维护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也可按照运行维护成本与水价改革前终端水价的差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各灌区具体补贴标准依据测算结果确定,要通过补贴实现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用水补贴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兑付、核验等程序。其中兑付补贴,可以在用水户认可的前提下,对维修养护主体采取按项补贴、据实报销补贴;可以充抵下一年度水费,但充抵比例不得超过50%;也可以对各类用水户依据扩大或改善灌溉面积或用水量,在灌溉周期结束后或年终统一发放。具体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市水利和渔业局统一制定。

(二)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奖励机制,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业用水主体给予奖励。对于未发生实际灌溉,因种植面积缩减或者转产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不予奖励。

奖励对象为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节水的各类管护组织,包括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等

奖励标准主要考虑节水水量、示范作用、影响效应等因素,具体由市水利和渔业局统一确定。要通过奖励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节水积极性和各级人员的管理水平。

节水奖励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兑付、核验等程序,由基层用水组织负责实施,并接受市水利和渔业局的监督管理。其中奖励的兑付,可以直接给予资金奖励、节水设备等物质奖励,也可以采取节水回购方式给予资金奖励。具体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市水利和渔业局统一制定。

(三)拓展奖补资金来源。通过优化财政农田水利和农业补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支持力度,资金来源除财政拨款外还包括超定额累进加价收入、水权交易收入、高附加值作物或非农业供水分成利润以及社会资助等收入

六、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立足江城足球网实际,适应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转变,适应市场化改革、社会化服务趋势,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创新农业用水管理的组织形式、运作模式和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长期发挥作用、农民持久享受政策普惠创造条件。

(一)组建农村基层用水组织。鼓励组建具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作为农业用水协商定价、计量收费、水权交易的实施主体。各镇(街)可以依托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灌溉专业合作社、灌溉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会;也可以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创办水利经济合作社、农业用水服务公司。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依托镇街成立的灌溉协会,进一步健全村级用水组织,提高管理水平。

(二)深化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主体。政府财政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社会资本和个人投资、资助捐赠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或被捐赠者所有;多种投资形式联合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共同所有。对不能确定产权归属的,原则上划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健全档案,全面核定工程产权并颁发产权证书。

推进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用权与使用权合理分离,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将使用权移交给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灌溉协会以及其他用水组织等。对取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使用权的,由市水利和渔业局核发《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并签订《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协议书》,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及管护工作台账,明确管护责任。因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变更等,导致农田水利工程使用主体发生变化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变更事宜并重新发放使用权证书。

(三)促进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农业用水奖补机制,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完善管理制度,实现长效健康发展。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鼓励实行资本化运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将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使用权与农业初始水权赋予同一主体,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灌溉协会等经营主体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养护工程设施的优势和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用水管理水平和效益。通过水利工程设施抵押贷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给予重点培育,扶持其做优做强。鼓励基层用水组织拓展服务范围,实施有偿经营。

(四)加快农业用水信息化管理。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广数字化管理、精准化作业,促进农业用水管水向精细化发展。市水利和渔业局根据管理需要配套相关设备,开发信息管理平台并与市级系统实现对接融合,逐步实现用水计量、水费征收、总量控制、水权交易、数据统计等的自动化管理,全面提高综合技术用水管理水平。

七、保障措施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供水、用水、管水等环节,资源、价格、产权等领域,工程、技术、政策等措施,政府、社会、农民等方面,需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各部门要主动寻求兼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管理和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发改局负责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局负责指导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奖补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确权登记、提供国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数量、区域位置等情况,配合编制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水利和渔业局负责编制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抓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工程产权界定、农业水权分配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农业局负责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措施推广、加大农业补贴支持力度;物价局负责农业供水成本和农业用水价格核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分类水价的制定,同时履行水价执行的监督责任;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的登记注册和依法管理;法制部门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颁布工作;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提供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治理完成数量、区域位置等情况

(三)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统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调整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投入力度。财政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重点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补助农田水利工程与计量设施建设、工程维修养护、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能力建设、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以及节水奖励等方面。建立财政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激励机制,在安排农田水利方面资金时,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镇街倾斜,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镇(街)给予重点支持。以工程产权界定为基础、水权有偿交易为纽带、合理投资回报为吸引,鼓励社会资本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逐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水价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建立改革进度报告、通报和约谈、整改制度,对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问责,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五)强化培训宣传。定期开展现场会或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各相关部门也要搞好自身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横向交流,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回应农民关切,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具体举措;总结宣传改革进展情况,发现和宣传本地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典型,让全社会看到实施改革带来的变化、广大农民享受到的改革成果;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现有宣传平台,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水情教育,增强农民乃至全社会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和节水自觉性,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江城足球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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