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枣安发〔2020〕 16号文件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枣安发〔2020〕16号文件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请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于 10 月 20 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按程序报枣庄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海,13562211236
附件:滕安发〔2020〕18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枣安发〔2020〕16号文件的分工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1:枣安发〔2020〕16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安发〔2020〕 22号文件的分工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鲁安发〔2020〕22 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人办发〔2020〕27号文件的分工方案的通知.pdf
江城足球网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