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枣应急函﹝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滕应急函字〔2020〕5号关于转发《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doc
枣应急函〔2020〕3号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_1.docx
鲁应急函〔2020〕52号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