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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市从2004年实施以来,每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十件实事”之一,经过精心组织实施,覆盖范围和受益水平逐年提高。2011年,共报销医药费2.19亿元,受益人口达155万人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注意到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农民个人筹资金额不断上升,由去年的30元到50元,一年筹资两次,然后到2012年的60元,挫伤了老百姓参合的积极性。二是部分村级标准化卫生室,乡医嫌麻烦,不给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这是最严重的一个问题。三是合管办个别同志素质较差,门难进,脸难看,本来一趟可以报销的,需要跑三趟,参合农民意见较大。
几点建议:
一、减少农民个人筹资金额,最好个人不再缴纳,全部免费办理医疗保险,根据各级财政补助情况,确定报销比例。例如:1000元以下,不再报销;1000元以上分段报销,花的越多,报销比例越大,主要救助大病群体。
二、加强对村级卫生室的监管,目前所有的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均纳入到镇卫生院管理了,因此所有的村级标准化卫生室的门诊报销比例要和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一样,即时报销,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对不按要求报销的卫生室取消标准化卫生室资格。建议下一步,继续整合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减少数量,整合成镇卫生院的分院,每个镇街一个中心卫生院,下分有6到10个分院,每个分院服务周围几个村。
三、加强对乡医的管理和培训。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级卫生室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提高村级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就近就诊,减少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