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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今年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补助标准
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补助品种
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开展设施建设。
二、建设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规定,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补助范围为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包括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但不包含移动式冷链保鲜库。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
四、申报方式
按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咨询电话:0632-5522590?
附件:新农直报系统-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农业经营主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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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足球网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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