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足球网
为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障供水安全,加强水源保护地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一级保护区)内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禁止施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
第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除禁止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行为外,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第四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二)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三)应当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第五条 肥料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六条 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的应用,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化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鼓励农户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技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提高有机肥资源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
第七条 有违反上述农药、化肥使用规定的,由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的其他农业行为,按有关规定执行。
江城足球网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