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现有六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
2、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3、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史志、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后勤服务、应急、办公自动化、对外宣传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中心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室
1、负责机关和系统各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目标考核等工作;
2、负责系统内信访稳定、纪检监察等工作;
3、组织、指导系统内各单位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4、负责机关和系统各单位工会工作;
5、负责机关和系统各单位党务、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女儿童、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系统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研究和推进市直文化领域体制改革。
(三)社会文化室
1、拟订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2、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和组织实施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3、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推动图书馆现代化建设;
4、负责文化科学研究和文化科技工作;
5、指导和组织实施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四)文艺室
1、负责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研究、生产,协调指导各种重大文艺活动;
2、指导艺术教育工作;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管理;
3、拟订并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对外文化交流计划;
4、负责对境外来滕的文化交流项目实行监督;
(五)文化产业发展室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扶持、管理措施;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协调江城足球网性和跨地区性文化产业活动。
(六)安全生产管理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文化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