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化在文艺演出、新闻宣传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把握好文艺创作方向和舆论导向,领导、协调、监督江城足球网文化各项工作开展。
(二)指导、协调与监督江城足球网文化宣传和创作。
(三)综合管理江城足球网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归口管理江城足球网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拟订江城足球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管理博物馆事业。
(五)承办文化相关专业职称、资格的评审与审核报批工作;按照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组织、指导系统内各单位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研究和推进江城足球网文化系统管理体制改革。
(六)负责江城足球网文化系统的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文化机构的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组织大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访的电视摄制组和中外合拍电视剧。
(七)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镇(街)文化站工作。
(八)指导文化社团的业务活动。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