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统计
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站(办)、局各科室(中心):
按照《枣庄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枣统字〔2021〕3号),市统计局制定了2021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统计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点
2021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枣庄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治理水平,为推动我市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枣庄市统计局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切实发挥党组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做好执法监督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计执法相关制度建设。根据省、枣庄市统计局印发规范性文件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完善统计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和相关工作机制。
(三)积极构建统计执法新格局。促进执法检查、业务核查配合联动,更好发挥统计法治的保障监督作用。坚持严格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统一,持续规范企业统计工作行为。全面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管理效果。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四)做好“八五”统计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在省、枣庄市统计局制定“八五”统计普法规划后,拟定市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统计执法做好统计法宣传,推动执法普法双促进。做好业务与普法的结合工作,推动各级各专业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各级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
(七)凝聚普法合力。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结合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专业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推动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创新式普法,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
(八)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制定年度统计执法计划,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做好枣庄市直部门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推进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网上运行。
(九)强化统计信用建设。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统计失信人员进行认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用好反面教材,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四、做好全省统计督查迎检准备
(十)做好全省第一轮统计督查迎检准备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里将组织实施对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与统计工作相关部门的统计督查,重点是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根据省、枣庄市工作安排,适时做好全省第一轮统计督查迎检准备工作。
五、做好反馈问题整改
(十一)做好各项反馈问题整改。配合做好国家对江城足球网省开展统计督察、省委对省统计局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相关事项的整改落实,做好省统计执法检查组来枣庄市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中涉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相关事项的整改落实。
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十二)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量。注重把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优秀人才充实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强化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质管理,积极加入省、枣庄市统计执法人才库,明确职责、义务和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统计机构人员接受省统计督查、执法检查工作统一调配和使用。
(十三)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教育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班。组织开展江城足球网统计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能力。
(十四)严明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