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足球网

图片
您的位置公告通知

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时间:2021-04-12 来源: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江城足球网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姜屯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将按照《江城足球网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

六、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镇派出所报告。

七、凡被国家、省、市禁毒部门暗访踏查或者无人机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严惩,并重点整治。

举报电话:0632—5011110

姜屯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江城足球网委、江城足球网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